2012年1月9日 星期一

音樂人合作時的二個並存重點:合約與專業精神


有篇文章提到了一個狀況:一個製作/唱片前輩去看一個獨立音樂人的演出....覺得臺上的小夥子風格很棒....演出後,聊了一下問他是否想合作下一個項目,小夥子欣然接受前輩的提議,大家計劃在幾天後再碰面細談。

由於雙方都是音樂人,此文章提醒的是,在此會面之後所作的一切都至關重要,並且提出一些小建議,希望能為音樂人與音樂人的合作過程指引方向。

與目前進行的項目類似,因此花了點時間翻譯了一下,給團隊參考。(原文:Musician Tips: The Importance Of A Contract & Professionalism When Collaborating )


一、第一次的會議 
這次會面應該是比較簡短,討論下這次合作項目的目標是什麼;不是創作會議,而只是要製定一個包含以下條目的計劃: 
  1. 合作的具體類型:一張專輯,一張EP,一場演出,還是有別的可能?都在第一次的會議給他確定下來。 
  2. 基本分工:每一個參與的人都應該意識到自己該做些什麼,雖然在創作的過程中,每個人的角色不會那麼固定,但是一個基本的分工會讓大家對每一個人所完成了的工作一目了然。
  3. 列出一張粗略的時間表。包括作品創作時間及完成整個項目的時間。即使大家都自由慣了,但還是要設立一個截止日期;雖然截止日期可以靈活地改動,但是事先沒有先定下來的話恐怕這個項目就會被一拖再拖。
  4. 支付條款,以及支付報酬的時間範圍。 
  5. 作品或是合作項目將來的具體試用範圍。例如:完成後的作品是你們其中的一人用在自己的專輯裡,還是要把它賣給第三方的藝人。

二.合約 

  1. 在第一次的面對面會議後,其中一方應該把洽談內容做成一份基本協議;你們正式合作前再碰個面,讓大家都看看那份基本的協議然後簽了它。 
  2. 載明雙方都可以在合作在某種程度上無法進行下去的時候退出這合作項目。 
  3. 事前有什麼顧慮都要加進協議裡面。如果在之後想起什麼需要加入的條款,可以把它做成附錄,再把附錄附在原始的那份協議的後面。 
  4. 協議是不需要公證人,也不需要由律師來執筆。因此這種基本協議沒有必要找來律師起草,除非你們的項目非常非常的具體化。 (網上有一些現成的標準化的工作協議: www.musiccontracts.com  /   www.musiccontracts101.com)

三.手寫協議VS口頭協議 

通常來說口頭的協議容易產生一些誤會!有時候,朋友之間手寫的協議可能比陌生人之間的可重要多了。當雙方簽下了一份協議之後,就分清楚了彼此之間的專業的合作夥伴關係與兄弟關係。當發生矛盾了後,大可不必去爭吵,因為看看協議裡怎麼寫的就可以了。四.創作階段的專業化水準
  1. 儘管音樂產業是充滿創意的,但是要記住這是你的事業。該做什麼的時候就做什麼,在合作夥伴的的創作過程中Party不斷可不會維持你的事業。不是說在創作過程中不能放鬆自己,享受生活,而是要把握二者之間的平衡。在創作過程中保持專業性的小建議: 工作過程中不要Party,也不要太​​多的哈拉。在完成了你們所有的工作之後再去慶祝。 
  2. 當進入工作室開始創作階段後,給自己設一個時間期限。沒有期限會讓你很沒有效率,完成不了多少東西。在最開始的時候設立一個合理點的目標,像:在XX點之前完成旋律的部分。在完成了之後,著手完成這首曲其他的部分。這會保持著創作工作始終在前進。 
  3. 別破壞你們之間的關係。但合作進行不下去了的時候,也別在網上對你的合作夥伴說東道西的。這是一個很小的行業,你可能還會和他合作的,或是和他關係好的人合作呢。 
  4. 經驗法則是:當你發現一個人超級挑剔、偏執、不專業,很難再和他一起工作的時候。在初始的那次會議聽聽你的內心的聲音,決定下來什麼時候退出你們的合作。 
  5. 為了共同的合作項目,在一起工作是很重要的。合作的目的不就是想要融合不同的風格與強項來尋求一個好的結果嗎?要常常發掘對方的好的想法,別讓自大掌管了一切。 
  6. 該表揚就要給予表揚。即使是某人在某個項目上要比其他夥伴強一點,也要認可對方所作出的貢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